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四川住建厅:新建高层改建保障房容积率不超过5

2013年05月31日 13:41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省住建厅发布《四川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简称《导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导则》对我省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的选址、规划、设施配置、物业管理等都做出了较详细规定,提升了保障性住房品质。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和配建的保障房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改建住区不应低于25%。新建和改建的保障房住区容积率多层宜控制在1.6~2;高层宜控制在3~5。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成套型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宜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不得超过6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限价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75平方米左右,不得超过90平方米。成都商报讯(记者 严薇)

【编辑:燕磊】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