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女童泳池溺亡敲响警钟
本月2日,广州一名7岁女孩在其小区泳池溺亡。《南方都市报》披露,该泳池没有张贴安全注意事项,浅水区与深水区之间没有明显的分隔标志。事发时虽有两名救生员坐在梯子顶上,但其监视不无“打酱油”之嫌。
天热了,戏水、游泳,成为消暑、健身的一件惬意之事,对于江湖众多的湖北来说更是如此。有些人特别是有些孩子,私自到野外江河湖塘的水域戏水,千万不要忘记“安全第一”,在泳池等“正规场所”戏水也有个安全防范问题。
综观一些这类场所,还有不少安全隐患。如:泳池边栅栏低,儿童容易翻越;有的泳池设计花哨,容易形成视觉盲区,救生员不易看到险情;泳池深水区没有设立隔离线,戏水者容易误闯,特别是有的自然水域泳场,从浅水区到深水区没有设置过度栏,甚至没有设置救生员瞭望台,却设置了摩托艇等风险游玩项目;还有的经营者为了多营利,违规超放很多人进入泳场,使配备不足的救生员无暇顾及而造成安全事故。
游泳场所的设施和管理安全,关乎戏水和游泳者的生命安全。一方面泳场经营者要配齐备细各种安全硬件,并对救生员进行严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等管理,强化其生命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有关管理部门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加强水质监管,加强硬件设施到位监管,敦促泳场经营者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条件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泳场,实行严格的惩戒措施,甚至予以取缔。要通过各方努力,真正保障泳场安全,严防溺水悲剧重演。 □ 吕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