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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必须严惩关闭安全门行为

2013年06月05日 13:50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公司的一场大火,夺去了119条鲜活的生命。几乎每次伤亡惨重的火灾事故里,都有几扇打不开的大门,这次亦不例外:这家公司为方便日常管理,在上班时间内将大部分车间门关闭,以防止随意走动扰乱工作秩序。火灾发生时,车间仅一侧门打开。而在3年前,这里就已经发生过一次火灾。

  近些年来,火灾发生后由于门不能随时打开而造成大量伤亡的事件,屡有发生。克拉玛依大火,8个安全门只有1个开着;2000年“12·25”特大火灾事故,楼道四周安全门全部封闭,造成大量伤亡;2007年深圳龙岗区坪地镇某厂发生火灾,车间门反锁阻止了逃生,造成10人死亡……

  事实上,何止是发生事故的地方如此。将目光投向那些未曾发生火灾的工厂、超市、办公楼,很多安全出口也同样被锁了起来。换言之,只不过更多地方比较幸运,没有发生火灾而已,如果发生火灾,悲剧重演的可能性极高。

  真正的问题也许不是别的,而是没有将人的生命真正放在眼里。对企业来说,员工好比流水线上的机器;对服务性场所而言,顾客也只在花钱消费时才有意义。如果一家企业真正尊重自己的员工,如果服务性场所真正将顾客视为上帝,就不可能无视人的生命安全,将安全门常年上锁,只在应付消防检查时打开。

  无论是否发生火灾,消防隐患总在那里;如果消防安全不到位,所有人都难免身处险境之中。让逃生的大门无时无刻都为生命敞开,仅仅只是做到这一点,究竟有多难?血的教训一再证明,关闭安全门就等于在间接杀人。因此,不仅火灾事故发生后,要严惩关闭安全门的单位责任人,即使火灾事故没有发生,关闭安全门的行为同样必须严惩。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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