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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小城镇发展遇成长烦恼 多地欲撤镇设市扩充权力(2)

2013年06月07日 14:24 来源:《小康》杂志 参与互动(0)

  “镇改市”的浙江模式

  从“镇”到“城”的概念转换中,当地的城市形态发生了何种变化?《小康》记者深入东阳市横店镇、义乌市佛堂镇、德清市新市镇、奉化市溪口镇、嘉兴市王江泾镇等多个小城市试点镇进行采访,冀望勾勒浙江各地由镇到城的变化轨迹。与此同时,探索当下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与挑战。

  小城市培育试点,浙江延续了之前“强镇扩权”的方向,并加大了力度,在地权、财权、事权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比如:

  在地权方面,给予试点镇倾斜机制保障,县里支持试点镇用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切块,直接下达到试点镇。有的甚至直接从所辖市的指标中下达。仅2012年27个县(市、区)实际给予试点镇建设用地指标14599亩,镇均540亩。

  在财权方面,试点镇全面建立一级财政体制。有22个县(市、区)对试点镇实施了财政超收100%返还,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城镇建设配套费实现了100%返还,仅2012年就返给试点镇42.8亿元。而2012年10亿元省级专项扶持则撬动了279亿元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拉动了1229亿元的全社会投入。

  在事权方面,一方面提高领导职级高配增强统筹协调能力,27个试点镇的党委书记职级高配全部到位,其中17个高配为县(市、区)委常委;11个镇长实现了职级高配,2012年新增4个。另一方面下放行政审批、执法等多项权力,镇均拥有可直接行使的执法事项346项。

  简政放权之后,浙江27个小城市试点镇展现出的活力令人吃惊。

  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试点城市保持了“镇均投资29.8%的增长、GDP13.7%的增速、财政12.6%的增收、城镇化2.9个百分点的提升、非农从业人员1.7个百分点的提高”的发展态势。

  但与此同时,我们在采访中发现,浙江小城市培育目标中想要解决的土地稀缺的制约、人才的匮乏、城市文化塑造等仍是普遍存在的难题。浙江省决定把对小城市培育的时间延长三年,这对于各试点镇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

  但由此亦引发了对于城镇化的进一步思考,浙江区域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陈建军认为,发展什么样的小城市?孤立的、离散的、碎片化的小城市,还是发展连续的、集群的、有机联系的小城市?是小城市发展能否成功的关键。他由此建议,不仅要重视一个个特定城市的建设,更要重视城市体系的建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姚中秋则建议,应当把工业强镇设立县辖市作为行政区划改革的突破口。也即,把这些镇设立为建制市,赋予其以建制市的政策。在他看来,重构市制乃是本轮城镇化的关键。而市制重构的突破口,在设立“县辖市”。(记者 鄂璠)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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