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遗体器官捐献调查:登记者增多 流捐比例九成以上

2013年06月09日 11:09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遗体器官捐献之困

  死亡标准难以判定、制度设计与捐献现实契合度不够、舆论压力,是目前遗体器官捐献难以推进的三大主要障碍

  2007年以来,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5例,挽救10条垂危的生命;112个眼角膜,使200多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但这对有4500万人口的江西来说,离医学和人道的实际需求甚远。

  不仅是江西。中国传统观念中,人死后应保留完整遗体。加之死亡标准难以判定,制度设计与捐献现实契合度不够,国内的遗体器官捐献体系正在艰难环境中起步向前。

  2010年3月,原国家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联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目前已扩展到19个省市。江西、福建、上海等试点省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对遗体捐献活动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范。

  江西省红十字会秘书长戴莹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通常情况下,捐献一具完整的遗体,通过组织、器官移植,可以救治上百名患者。捐献一对眼角膜,理论上可以让6至8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流捐比例在九成以上

  “遗体捐献的事已经决定了。对这个社会作些贡献,让我觉得还有价值。”2013年3月底,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刘红燕对本刊记者说。

  但两个月后,她在重病中流离失所,捐献遗体的愿望面临窘境。

  本刊记者走访江西省红十字会、卫生行政部门、试点医院等遗体器官捐献相关单位得知,相对2010年试点以前,遗体捐献志愿申请登记者增多,但流捐比例在九成以上。“真正捐献成功者极少”,一名工作人员说。

  江西省红十字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以来,该省共有1125名志愿者填写了身后捐献遗体登记表,但六年来,全省成功捐献器官者只有5例。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科长李建林介绍,2012年一年中,死者生前有捐献意愿,经红十字会通知、医院已经介入,又因各种原因造成流捐的捐献者就有十余例,最后成功捐献器官者仅有1例。

  在江西另一家试点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统计的比例也与此近似。

  “这种状况不应该长久持续。”接受采访的医院工作人员认为,我国遗体器官捐献已到了发展的十字路口,需要更有力的推动,去进一步规范捐献流程、健全捐献体系,方能促成全社会遗体捐献的良性循环。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一些试点省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但实践中都在不同程度上遭遇若干敏感问题。由于仅从法律意义上进行了要求,执行效果十分有限。

  江西省卫生厅医疗监管处处长龚建平说,器官捐献移植过程中存在的死亡标准难以判定、死者家属质疑抢救不力以及器官移植手术风险大等问题,让原本积极性很高的试点医院以及在一线的医生心存顾虑。

  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明确规定,自然人生前表示捐献意愿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改变其捐献意愿。然而,试点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要有一个家属反对,就很难成功实现捐献。

  推力:深刻理解生命

  死亡标准难以判定、制度设计与捐献现实契合度不够、舆论压力,被业内人士认为是目前遗体器官捐献难以推进的三大主要障碍。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高良辉参与的器官移植手术已有四五十例,自己主刀的也有七八例。他认为,死亡标准难以判定是目前遗体器官捐献移植面临的首要难题。

  有别于一些发达国家,我国的医学和法律仍以“心死亡”作为死亡判断标准。但遗体器官捐献最有价值和意义的是“脑死亡”。由于法律限制,目前各地在遗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中采用“心死亡”、“脑死亡”和“脑-心死亡”并存的模式。

  高良辉说,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对“脑-心死亡”判定标准采取比较模糊的处理,一旦认真追究,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假如死者家属质疑医生因蓄意摘取器官而抢救不力,医生将百口莫辩。”

  “缺乏权威的标准,导致缺乏信任。”另一名医护工作者说。

  部分试点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向本刊记者表示,遗体捐献制度设计与捐献现实契合度不够,也导致具体操作时困难重重。

  李建林说,遗体捐献过程中,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见证到什么程度,第三方组织如何介入,皮肤、骨骼等再加工的医用生物材料谁来监管等诸多问题,目前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此外,对于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开展工作也没有相关规定。记者了解到,在江西省龙南县,还曾出现因为等待交警部门交通事故处理,最终耽误摘取时机导致器官捐献失败的案例。

  捐献行为的社会认可度不高,则是遗体捐献者及其家属面临的较普遍境遇。

  江西省大余县农民何良才3岁的儿子,因肾衰竭于2013年2月离世。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何良才捐献了儿子的眼角膜,但事后,众多村民指责他“拿儿子的身体卖钱”,非议让何良才痛苦不堪。

  李建林认为,在传统观念的舆论压力下,捐献者家属除承受丧失亲人的悲痛之外,还得忍受邻里乡亲的误解。捐献者的义举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难以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性循环。

  遗体捐献的观念如何被更多人接受?对生命的深刻理解是重要推力。南昌大学医学院的学生告诉记者,医学科学发展,就建立在深刻理解和尊重生命的基础上。在学校,师生把遗体捐献者称作“大德老师”。(记者 沈虹冰 高皓亮)

【编辑:肖媛媛】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