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聚焦尸体打捞之辩:是公益还是生意?

2013年06月09日 11:12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0)

  编者的话

  温岭一对恋人溺水,打捞者捞前讨价还价的事,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尽管打捞者后来出面澄清,开口要高价的与真正打捞者不是同一船主,但无法平息人们对这一话题的热议。

  到今天,这一事件已过去十余天,可它留给我们的思考还没结束。不少群众有这样一些疑问:以后碰到类似情况,我们该怎么做更好?台州对于水上遇难者打捞之类的事有没有对口部门管理?公安部门接警后一般会怎么处理?打捞队人员面对捞尸等求助都是怎么做的……近日,记者就这些疑问做了调查。

  有人落水,需要救援,怎么办?

  “打110。”对于有多年救人经历的“平安水鬼”郭文标来说,这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但是,公安部门犯愁了:“我们不是万能的,在水里等特定环境中,不一定具备救人的能力。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才是我们的本职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有一支海上搜救应急自愿者队伍,拥有21艘渔船,100余人。而在内陆水域,没有一支规范的水上急救队伍。水库、河道落水急救,往往只能临时组建救援队伍,依靠民间力量抢救。

  把救人当作买卖,容易起冲突

  近年来,水上救援过程中,定价救人、挟尸要价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舆论哗然。

  在郭文标看来,救人与钱扯上关系,事情就复杂了。“如果一个人打我电话,叫我去水里救人,我能去都尽快赶过去。如果对方问我救一个人要多少钱,我马上挂电话。”他说,自己的原则是,救人不谈钱,谈钱不救人。所以,几十年来,他救人之后从不收被救者一分钱。

  他身边有好几个船老大,也经常参与水上救人活动,都是义务的。救人的费用全由船老大自己承担。

  因为不谈价格,救人为先,周边派出所一旦遇到水上救援的情况,第一时间总会想到找他们帮忙。

  但是,这样义务救人的船老大太少,慢慢地,民间就出来了有偿救援、打捞服务。一开始,许多船家出于好心救人或打捞尸体,主人家为了答谢,一般会请船家吃饭或送红包。后来,送红包成为主人家答谢船家救助的一种普遍形式。“客气的主人家,红包都是上千元的。”行内人说。这几年,许多船家直接走市场路线,把水上救援、打捞尸体作为获利的手段,出现了诸如“团结打捞队”这样的组织。

  记者了解到,在温岭箬山、钓浜、横峰一带,有多个有偿服务的打捞队。由于这些打捞队是民间的自行组织,不属公安机关管理,所以,水上救援、打捞尸体等费用,也由他们自行开价,与雇主协商决定。这样,有时就出现先救援还是先定价的矛盾,甚至因此发生冲突。

  “救人毕竟不是做买卖。”跟郭文标一样,多次义务参与水上救援的船老大都有此感慨。

  没有相应机构,内陆水域救援力量弱

  那么,我市有没有正规登记的水上义务救援的民间组织呢?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没有类似组织的登记。

  其实,如果有人落水,生死未卜之际,我们可以向消防部门求救。不过,各县(市、区)的消防设备配置不尽相同,有些县(市、区)消防部门配有冲锋舟、救生艇,有些县(市、区)却没有这些水上救援配备。“在水上,我们救援能力是非常有限的。”我市一名消防队员说。

  碰到此类事情,老百姓还是更喜欢找警察。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谈到这个问题时,显得很苦恼。该人员介绍,西方国家是有专门的救援力量的,而中国没有类似的机构。“不管落水不落水,群众遇到难事都找警察,可是,民警也不是专业的救水队员啊。下水,自己有危险,不下水,群众有意见。”他说,民警赶到落水现场,身份往往很尴尬。遇到此类事情,基层派出所一般也只能建议或帮助落水者家属联系民间水上救援队或打捞队,请求援助。

  “今后,新民警必须学会游泳,否则考核不合格。”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王惠说,该校已经把游泳作为一项必备技能纳入新民警考核项目,并表示,民警虽然不是万能的,但也不会见死不救,“多一项技能,既能更好保护自己,也更有能力救人于危难。”

  与内陆水域救援组织不成体系相比,我市海上救援力量却很庞大。市海事局指挥中心沈副主任介绍,我市海上搜救中心下辖33个成员单位,搜救中心接警(12395是全国统一水上遇险求救电话,意为“要上岸救我”)后,迅速对遇险情况作出评估,制定初步方案,采取救援措施。“多部门联动,有利于调动各方救援力量。由近20艘渔船、100余名船老大组成的海上搜救应急自愿者队伍,为搜救工作提供保障。”他介绍,这支队伍机动性强,平时正常作业,一旦接到营救任务,立即就近赶到事故现场搜救。(包建永)

  七嘴八舌

  政府职能需完善

  捞尸收钱无可厚非

  情侣落水,捞尸者讨价还价事件发生后,网民七嘴八舌热议了好些天。综合众人观点,对打捞议价捞尸持理解支持态度的占了多数,但对漫天要价提出了批评,还有少数人对部门职能及其完善性提出了看法。

  “xingxingfly”:我感觉(捞尸收费)也是合情理的,这种事比较晦气,双方自己谈妥了就行。

  阿德:谁觉得这一千五很好挣,你也可以吃这行饭。如果你觉得应该免费,那你更应该带头做这一行业。

  “zl0498”:打捞一位1500元还是应该给的,不然谁会去打捞啊!以前长江学院的学生溺水事件是船家看见学生掉到江里无动于衷,捞尸体的时候却漫天要价。这是两码事!

  “亚太地区”:打捞是个技术活,别人收钱我觉得根本无可厚非。船他们自己买,还要养一帮人,他们靠这个吃饭的,这就像是一桩生意买卖,不能用道德来评定,不可能义务帮你打捞,让自己饿死。

  “hdsbwdjb”:本来是有承担打捞任务的警察的(航运警察、消防警察),他们是不是把本职工作转包给打捞队?

  “39388996”:别人又没欠你什么干嘛要帮你捞尸,这事派出所都找人干。这活就相当于殡仪馆整理仪容的,晦气但还是得有人干。

  “wendong”:这应该纳入社会公益事业的范畴,社会制度的缺失,或者说政府职能的不完善,导致这些事情没人管,老百姓无助啊。

  “jiangshu”:我想知道的是,国外有没有专门负责这一块的政府部门?

  “sanxian”:首先对于这对情侣我感到很悲伤,希望家属节哀。我认为打捞要钱也是天经地义的,毕竟这是私人行为,他们没义务。可是我国这方面做得太让人心寒了,这种事应该政府专门拨出经费来办的。

  “为呀为”:说得对啊,这些事情本来应该由专业的救援机构去完成的,但是却变成私人做的事情了。(谢蓓蕾/整理)

【编辑:王浩成】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