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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案庭审结束 刘志军对所涉罪名无异议

2013年06月09日 13:27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刘志军案庭审结束刘志军对所涉罪名无异议

  今天上午8点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中午12时休庭。被告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接受本网记者采访表示,庭上控辩双方辩论焦点在涉案金额,刘志军对所涉罪名无异议。

  钱列阳告诉记者,今天上午的开庭中,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并认为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000多万。刘志军对两项罪名表示无异议,但对涉案金额中的4900万提出质疑,认为不属于受贿。

  此案未当庭宣判。 (张雨 杨孟辰 刘青)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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