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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显示吉林“6·3”事故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2013年06月09日 16:52 来源:吉林日报 参与互动(0)

  为了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6·3”事故发生后,省环保部门紧急受命,立刻组织监测、监察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对事故现场24小时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截至6月8日17时,已连续监测125个小时,共组织应急人员150多人次,取样监测55次,获得监测数据330组。监测数据显示,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事故未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6月3日,接到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通知后,省环保厅马上调度省、市环境监测站两台环境应急监测车、环境应急、监测人员20人赶赴现场,迅速对现场进行踏察。经过仔细的排查研判后,查明事故现场消防废水未出厂区,决定只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对氨气和挥发性有机物(VOC)两种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随即,设置监测点位,确定监测频次为每小时一次,开展严密的环境监测。经过5个频率的监测后,通过对监测结果分析,将监测频次从初始每小时一次改为每2小时一次。

  据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的负责人刘险峰介绍说,“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没有氨气和挥发性有机物(VOC)两项指标,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我们在事发现场上风向布设背景对照点位一个,下风向布设监测点位两个,呈扇形分布,通过下风向监测点位与对照点位的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判断环境空气影响程度。”在事故处理的过程中,省环保厅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监测点的布局进行了3次调整。特别是在液氨倒罐期间,在下风向增设了一个监测点位,加大了监测频次,改为每半小时监测一次,严密监控事故现场的环境质量情况。

  与此同时,为了全面掌握事故可能对环境的影响,在距厂界2.5公里的居民区,增加了一个特征污染物的监测点位;在厂界外,增加了对环境空气常规指标的监测;并对米沙子镇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事故未对周边地下水造成影响。

  目前,环境监测工作仍在继续。(记者 刘姗姗)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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