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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书记:对安全生产问题“零容忍”

2013年06月09日 16:53 来源:吉林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6日,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专题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伦强调,安全事故,人命关天,令人痛心。隐患猛于虎,责任重于山。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开展监督检查作为维护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

  据悉,6月4日,陈伦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当天,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作出专题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迅速行动,认真履职,加强监督。对安全生产问题要做到“零容忍”,坚决杜绝各种隐患。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

  陈伦强调,要严明纪律,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中搞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对工作不落实、排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行政违法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落实不力、隐患突出等典型问题要全省通报。(记者 何琳娣)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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