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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7月1日起免收婚姻登记费 每年免费用1000万

2013年06月14日 15:33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日前,该厅联合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免收婚姻登记费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婚姻登记免费制度,免收婚姻登记费(含证书工本费)。  

  通知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对凡在省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包括办理结婚、离婚手续)的人员免收婚姻登记费。以此为标志,我省成为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推动婚姻登记标准化和全国信息联网,推行婚姻免费登记”后,全国第一个实行婚姻免费登记的省份。根据全省近年来婚姻登记数据预计,此项免费政策每年可以为100万对以上婚姻登记人员免除费用约1000万元。

  江苏省目前拥有婚姻登记机构113个,每年婚姻登记在100万件左右。江苏昆山已率先在2010年开始实行免费婚姻登记,南京市也于去年开始试点免费。

  《通知》明确婚姻登记机关要按规定及时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在婚姻登记场所显著位置公布婚姻登记免费政策规定,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免收婚姻登记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同时,对婚姻登记费免收后,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婚姻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记者 戚阜生 罗鹏)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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