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京市纪委:举报骗取经适房查证属实最高奖20万

2013年06月25日 13:45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上周南京市纪委主动曝光查处的拆迁安置诈骗大案,昨日,南京市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发出了“悬赏令”,南京市纪委将对举报骗取经济适用房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经济奖励,奖励金额从1000元至20万元不等。

  南京市纪委表示,举报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制,对先后举报同一个案件的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将根据贡献大小酌情分配,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人或贡献最大的举报人,同一举报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按奖励标准最高的一项计发奖金,对于举报同一案件的,不重复奖励。

  举报奖励的发放标准按案件追缴、没收违纪违法金额,以及挽回、减少经济损失的千分之五以内掌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应奖励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而对于举报虽未追缴或没收到违纪违法金额,但被举报人因此而查处,受到党政纪重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以及举报的问题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等情况,纪委将酌情给予1000元到10000元的奖励。

  为了让举报者无后顾之忧,南京市纪委表示,奖励将严格按照举报有功人员的意愿办理,未经本人同意,不能以任何形式公开或泄密举报人姓名、单位、电话等个人信息。

  市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举报,举报信可寄至北京东路41号纪委信访室,邮编为210008,举报电话为025-12388,市民还可以通过南京市纪委官方网站上的“纪委书记信箱”、“监察局长信箱”、“12388信访举报信箱”或“信访举报在线接访”进行网络举报。(记者徐生权实习生高乐)

【编辑:王永吉】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