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西太原流动人口约占1/4 七月起将享“同城待遇”

2013年06月27日 13: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6月27日电 (宋立超)27日,山西省综治办、太原市公安局联合该市多个职能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批准的《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比以往,该《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取消“暂住证”,规定流动人口将与本地市民享有“同城待遇”。据了解,该市流动人口目前已占实有人口约四分之一。

  据通报,《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31日批准,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太原市将统一实行“居住证”制度,告别“暂住证”时代,流动人口也将和常住人口共享同城待遇。

  有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太原市469万实有人口中,有104万是流动人口,且正在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据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山成,太原市流动人口已从农民工为主体向新生代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为主体转变,并由过去的单身、“候鸟式”流动,向“家庭式”“家族式”“迁徙式”流动转变。同时,流动人口就业要求、生活追求变化明显,政治参与意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愿望、参与社会管理的呼声不断增强。

  “将流动人口纳入与常住人口常态化服务管理的范围,改变传统的防范式管理观念。”赵山成说,流动人口将与常住人口在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公共服务方面实行同等对待,使其增强对居住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据了解,下一步,太原市公安机关将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推动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指导,并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问题已不单单是治安问题、户口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一项庞大、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赵山成说,保持宽容开放的态度,保障合法权益,以求让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当地社会,拥有归属感。(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