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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现领导决定或致冤假错案可越级报告

2013年07月09日 09:1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发现领导决定或致冤假错案可以越级报告

  针对目前出现的个别冤假错案,最高检昨天表示,检察机关要坚持防止冤假错案这条底线,发现领导的决定可能产生冤假错案的,要向上级甚至越级报告。如果明知上级决定会产生冤假错案仍予执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最高检副检察长朱孝清透露,冤假错案不仅对当事人是一场灾难,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影响国家长治久安。最近披露的几起冤假错案虽然都是若干年前办理的,发生冤假错案的也仅是极少数地方,但监察机关要守住防止冤案假案这个底线,必须坚持疑罪从无,守住不把疑案当作犯罪来处理这个底线。

  他同时表示,检察系统的成员要敢于依法发表并坚持正确意见,发现领导的决定可能产生冤假错案的,要向上级甚至越级报告,以防悲剧的酿成。明知上级的决定会产生冤假错案仍予执行,也不向上级报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检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起诉条件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来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因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能排除合理怀疑,从而就能防止冤假错案。”(记者王晟)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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