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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以问责制度推进灾后重建

2013年07月09日 09:2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清远市长江凌在市政府常务会上特意指出,通过前期检查发现,灾后重建工作没有引起一些县领导的足够重视,有些被水毁工程项目还没有修复,有些进行中的修复工程存在应付现象,需要引起重视。

  市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着重强调灾后重建问题,可见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省里同样重视有加,省领导多次来清检查灾后重建工作,要求加快进度、保证质量。

  但就是省、市领导如此重视,有些县还是不慌不忙慢慢来。究其原因有二,一是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些该解决的事情没有尽力去解决,拖拖拉拉,做做样子;二是措施不到位,习惯于以前的办事方式,正如江凌指出的,总是习惯于打电话、开会部署工作,而缺少到现场,这样工作就难抓落实。

  前期,清远有些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建设项目,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受灾较严重,灾后重建工作不能及时启动,就会制约全县的发展,并且有些受灾的地区是清远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方,重大的灾情隐患如不能尽快排除,灾后重建如不能尽快启动,就会直接影响全县乃至全市的发展。

  灾后重建工作进度缓慢,伤的是民心,试想群众天天翘首盼望的工程一直得不到推进,又如何谈民生?可以这样说,当前有些县最大的民生工程就是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所以要推动灾后重建工作,还需启动问责制度,以问责推动工作进度。要严格监督检查。对项目安排不当、投资方向不符合要求及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整改;对行动迟缓、效能低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滞留、挤占、截留、挪用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国家建设资金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值得指出的是,还要重点预防灾后重建工作的职务犯罪,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执行相关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到项目审批、工程规划、资金管理、质量监理等情况尽可能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拓展公开方式和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公开透明、取信于民。(魏金锋)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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