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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施工围墙未经核准发广告最高罚5000元

2013年07月23日 10:2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不是小事。记者陈卓达 摄

  市区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

  昨天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为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监管,有效遏制违章处置、偷运乱倒等现象,该局开展对市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

  建筑工地上的建筑垃圾是否可以自己随意运输处理?市城管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各建筑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运输建筑垃圾,并到各区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备案;而且,运输车辆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处置备案表》、《道路运输证》。

  城管部门表示,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以10000~100000元罚款。

  在市区的建筑工地上,随处可以见到围墙上发布的各类广告信息,发布这些广告信息,需不需要核准呢?市城管部门表示,各建筑工地的施工围墙需发布广告的,应按《江门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到城管部门办理户外广告设置核准。如果施工单位或者广告商等擅自在建筑工地的围墙上发布围墙广告,或者施工单位不按要求围蔽施工工地等,城管部门将依据《广东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

  城管部门还明确规定,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规定,处以5000~50000元的罚款。(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杨丽贞)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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