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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人民医院39人收回扣282万 院长被撤职

2013年07月24日 10:0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最新通报了广东省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购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

  经过调查发现,从2010年的1月到2012年的12月,广东省高州市人民医院的九个科室39名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购一共是282.8万元,部分管理干部还通过泄露统方信息收受好处费。目前有关已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严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该院的工会副主席陈某和两名医药企业负责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给予高州市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龚某是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高州市的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叶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且免去院长和党委书记职务等等,对其他4名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也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9名直接收受药品回扣的科室主任和涉案金额较大的医生给予撤职、吊销执业证书、暂停执业活动等处罚。

  通报指出,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问题,是一起发生在医药购销领域的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还特别强调说,要改进和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部分药品耗材价格虚高问题,最大限度压缩不法企业实施商业贿赂的空间。建立科学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降低公立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程度。建立符合医疗卫生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开“前门”,堵“后门”,从体制、机制、政策方面着力铲除行业不正之风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记者 冯会玲)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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