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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要求慈善超市记录帮扶情况 建立可查档案

2013年07月24日 1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就《民政部关于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针对当下慈善超市定性定位模糊、募集能力弱、运行成本高、经营能力低等问题,民政部拟出台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拟要求,慈善超市要做好帮扶对象领取、购买物资的记录,建立可查询的档案。

  《意见》指出,慈善超市要以低保群体、低保边缘群体、遭遇临时性困难的群体和支出型贫困群体为主要帮扶对象。民政部门要负责对以上群体进行认真界定,出具相关凭证,并依托低保信息系统等建立相应数据库。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慈善超市作为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枢纽的作用,既重视资金募集,也重视物资募集。重视对捐赠者的服务。慈善超市、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要与捐赠者签署捐赠协议。对有突出贡献的捐赠者,在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积极进行事迹宣传。对募得款物的使用情况要通过简便、易懂的方式反馈给捐赠者。

  《意见》称,慈善超市要做好募得物资的分拣、仓储,并将仍具备使用价值的物资按照合理价格进行出售。销售对象可为帮扶对象,也可为一般社会公众。销售收入可用于支付超市运行成本,也可用于购买帮扶对象需要的物资。销售情况要及时公示。未能及时变现且数量较多的物资,可利用社会捐助站点、救灾仓库等进行储备。

  《意见》强调,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募得款物及变现资金的记录、管理及对捐赠者的反馈。对帮扶对象,可按照分层次、分类别的原则,以直接赠与或阶梯型优惠价格的方式开展救助。鼓励民政部门委托慈善超市发放给困难群众的各类物资。慈善超市要做好帮扶对象领取、购买物资的记录,建立可查询的档案。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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