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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省份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调增幅度17.6%

2013年07月26日 04:5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谢正军作(新华社发)

  17.6%

  17省份调高最低工资

  城镇就业:东部回升 西部强劲 中部稳定

  本报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尹晓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6月,1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和新疆的15.2元。上半年,全国10个地区制定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普遍在15%。此外,上半年,2013年企业薪酬试调查全面展开。

  数据显示,1—6月,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25万人,同比多增31万人。二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1%,与一季度和去年同期持平。

  从区域就业状况来看,东部地区由前几个月就业略有减少到最近两个月的回升,对于保持总的就业稳定开始发挥作用。同时,西部地区对就业的需求仍然保持强劲势头,上半年新增就业保持9%的增长,中部地区基本上保持了稳定。

  社会保障方面,截至6月底,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为16143亿元,同比增长15.7%,各项社会保险支出合计为13283亿元,同比增长23.4%。社会保障卡累计发放4.02亿张,比上年底增发6039万张,争取年底发放到5亿张。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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