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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一拟任官员遭遇“红灯”未获任命

2013年07月29日 11:1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鉴于法院提交的任免议案存在问题,建议常委会不予通过……”这是发生在近日举行的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的一幕。该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田蓬南的一席话,让会场的气氛顿时凝重起来。

  按照习惯,“一府两院”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一般都会获得通过。然而,高坪区人大常委会却打破了固有的思维定式,人事任免也存在不通过的可能。

  在当天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细心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在认真审查法院分发的材料时发现,该区法院提交的4位拟任法官的人事任免信息与考察材料有出入。其中,翟某等2位拟任审判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与考察材料不一致,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田蓬南委员把材料上存在的问题一一点出后,接着说:“怎么在你们加盖公章的材料上,4位拟任人员就有2人的材料不符?我们该相信哪个?这是工作的疏忽,还是存在故意更改之嫌?由于翟某等人的基本信息存在问题,因此建议不通过本次人事任免案。”

  会场一阵沉寂,片刻之后,高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主持人杨天武请该区法院解释。在场列席会议的法院院长接过了话茬:“这可能是具体经办的同志工作不认真造成的,这里我向区人大常委会道歉,会后我们对上述两人的情况立即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上报区人大常委会。”

  面对突发情况,常委会临时召开主任会议,并作出决定:对法院提交任命的4位同志,其中没有争议的2位同志交付表决,存在争议的2位同志不进行表决,会后由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会同法院调查核实,形成材料,在下次常委会上再启动任命程序。

  最后,高坪区法院提交任命的4人,2人获得任命,2人被发回。

  从2011年底,高坪区人大常委会新班子履职以来,常委会领导就一直在思考、探索如何更好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提高履职行权的能力和水平。

  一年多以来,该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两月一次的法制讲座等形式来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活动,增强履职积极性。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参与到这些活动中去,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成效十分明显。(记者 王丽 通讯员 李林森)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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