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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办要求加大对重复发生事故企业责任追究力度

2013年08月02日 17: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通报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情况,通报强调,要加强对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重复发生事故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2013年5月31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80个粮囤、揽堆过火,直接经济损失307.9万元。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粮库作业过程中,皮带式输送机在振动状态下电源导线与配电箱箱体孔洞边缘产生摩擦,导致电源导线绝缘皮破损漏电并打火,引燃可燃物苇栅和麻袋,造成火灾。

  事故的间接原因和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主要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规违章安装敷设设备设施及电缆(线),重要防火区域电缆电线未进行穿管保护、用电设备没有漏电保护设施;违规超能力收储和组织生产作业;安全投入严重欠账,新建临时储位没有消防管网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改不认真、不得力、不扎实、不彻底;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管理不力。

  通报要求,粮食企业要进一步明确临储、托市收购和中央储备的责权关系,严格执行直属库、代储库标准,加快解决超储能力收储的问题,并实行承储资格审查制度。

  通报强调,要进一步研究提升储粮仓库等相关标准,明确管理要求,并加大对中央储备粮的储存方面的投入,改善储粮仓库条件;要加强对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重复发生事故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督促企业真正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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