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西安莲湖出租司机被令车内摆全家福 交警被指敛财

2013年08月07日 11: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陕西西安莲湖区多位出租车司机,近期拨打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说,接到交警莲湖大队的通知:出租车内要摆放司机的全家福照片,并且还要统一安装放照片的塑料架,每个25元。

  根据司机反映说,有关部门推广这个做法的初衷,是为了“让亲情与安全同行”,但不少司机却觉得,这样会泄露家人的信息,并且质疑相关部门有借此敛财之嫌。

  在陕西西安开出租的的哥郭师傅反映说,他在出租车公司开例会时接到了这样一则通知说:以后每位司机上岗要把自家的“全家福”摆进出租车。也就是,要统一做一个夹相片的夹子,然后固定到车的副驾驶位前面,每一个驾驶员照一个全家福,如果是两个人换班的话,开车的时候要把自己的全家福带上,插到照片架上。郭师傅说,向出租车公司传达这个通知的是西安市交警支队莲湖大队,当时通知时说,当司机有超速有违章的时候,看见这个全家福,就可以减少违章了。但是他觉得,把家人的照片摆在人来人往的车里,这有个人信息有泄露的风险。

  而对于为此还要交25块钱,用来在车里统一安装放照片的塑料架,有司机则表示质疑相关部门是否在借机敛财。

  那么,针对各方质疑,记者以司机家属身份联系了负责此事的西安市交警支队莲湖大队法制科科长张小明表示 这是源于在西安市莲湖区发起的“亲情与平安同行”主题活动。针对有部分司机认为“全家福”照片可能会泄露家人信息,并提出不合理收费的相关质疑,张小明表示,这都是根据莲湖区安监局下发的文件,他们只是负责传达。但是记者随后联系了莲湖区和西安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都表示并没有下发相关文件。(记者 马文佳)

【编辑:王浩成】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