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黑龙江32条江河发生洪水 防总发布Ⅲ级应急响应

2013年08月12日 1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哈尔滨8月12日电 (记者 杨静)记者从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11日晚间举行的成员会议获悉,受入汛以来降雨影响,黑龙江省先后有32条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有8处水文站发生建站以来第一位洪水。目前汛情较大的江段是嫩江、松花江局部江段和黑龙江。国家防总已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据了解,7月30日以来,嫩江、松花江、黑龙江沿线江段陆续超过警戒水位,且水位仍在上涨。受强降雨影响,黑龙江现有14条中小河流相继发生超警戒洪水,洪水量级3~30年一遇,110座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中,有40座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目前正按调度计划泄流。

  据黑龙江水文部门分析,预计未来7日内,嫩江干流最高水位将超警戒水位0.6至1.35米。未来15天内,黑龙江高水位可能超警戒水位1.0~2.6米,未来20天内,抚远段水位将接近超过1984年最高洪水水位。

  因洪涝灾害,哈尔滨、黑河、牡丹江等地受灾人口236.33万人,公路中断304条(次),损坏灌溉设施1885处,损坏堤防355处129.83千米。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总损失79.64亿元人民币。

  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11日批示要求,要科学研判雨情,及时发布雨情汛情信息,要科学调峰泄洪,要有充分的物资准备,更要有抢险救援的设备,对险情险段严防严守,确保群众安全。(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