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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歪罚款”新规执行力几何?

2013年08月20日 11:3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出台,对于在公厕内乱涂乱画、吸烟、吐痰以及便器外便溺等行为,有关部门将处以100元罚款。有市民质疑如何监督与执法。(8月19日《羊城晚报》)

    杨国栋:对于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行为,光是罚款恐怕很难让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觉改正,反倒是有可能碰到很多“钉子”,甚至引发冲突。

    刘昌海:客观地说,厕所里面的管理办法,由于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很多时候可执行性并不强。对于《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我们更应该将之当成一个现代市民的日常入厕规范,自我约束,相互监督。

    刘克梅:深而言之,要想让公厕文明指数得到提高,仅仅在公厕硬件上着手是不够的,还应该在软件上下功夫,多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文明意识、入厕文明。公民个人的文明意识提高了,公厕文明才能自然健全。

    杨国栋:加强公共厕所管理、改善公厕环境卫生、倡导文明入厕是好事。但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前理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注重可操作性,不能总是闭门造车,闹出笑话。如果这一法规不是只由专家学者和官员关起门来讨论,而是能开门立法,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怎么会出现执行不了的尴尬?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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