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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村民分红、集体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

2013年08月23日 09:1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8月15日,中山市召开金融工作会议,决定今年下半年将在小榄、古镇试点建设专业镇服务中心,以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作为这项工作的试点,古镇已率先启动了两项创新。

    一是“分红期权质押贷款”,村民在创业、物业建设急需资金时,可将家庭成员未来10年的分红收益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负责人透露,在试点的冈东、冈南、古一村,村民年人终分红约为两三万元,一家五口一年就有10万元左右,抵押十年分红,就可获得百万元创业贷款。试点开始以来,已有10多户村民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二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可办理抵押贷款。投资者租用村集体土地创业遭遇资金瓶颈时,可由村集体土地所有者(村集体)出面,以租金收益作担保抵押,帮助投资者获取贷款。这一措施既可减轻投资者现金压力,也可帮助村集体迅速盘活存量土地获得收益。

    (据《南方日报·中山观察》)

    郑平整理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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