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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协会:餐饮“三费”非强制性收费 有告知义务

2013年08月28日 1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召开“生活服务业惠民生促消费”专题新闻发布会。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冯恩援在答记者问时称,餐饮行业最低消费、包间费、自带酒水服务费不属于强制性收费,企业收取时应履行告知义务。

  有记者问:餐饮行业收费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关心的,尤其像最低收费、包间费、酒水服务费等等,消费者意见很大,请您谈一下对这些消费的意见。

  冯恩援指出,餐饮行业最低消费、包间费、自带酒水服务费,商务部非常关注,一直强调要规范收费。餐饮行业“三费”的收取,并没有违反国家相关的政策,“三费”如果收取,企业应履行的第一个义务就是告知义务。这个告知义务需要鲜明、真诚,避免造成和消费者之间的误会。经过市场的检验,这几种费用是否收,怎么收,收多少,都由企业和消费者在和谐的消费过程中去实现共识,不属于强制性收费。

  冯恩援称,“三费”的概念与消法没有根本性的冲突。我们认为使用“最低消费”这个词儿不妥当,容易引起消费者很大的心理压抑。如果餐饮企业需要收取房间包间使用费或者自带酒水需要提供一些服务费的收取,一定要建立在和谐的消费关系上,要履行告知义务,要取得消费者的理解,这种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成为现阶段餐饮企业广泛认同的方式,特别是涉及老百姓的。

  冯恩援进一步指出,“三费”问题理论上属于自主定价范围,应由市场妥善处理,用市场调节的原则处理好这个关系。关于收取“三费”的争议对行业,特别是在高端企业转型升级中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冯恩援认为,餐饮行业回归大众,我们回归理性,回归市场,对消费者有敬畏之心,消费者的愿望是行业得以生存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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