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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损失或超七亿 律师称投资者追偿有难度

2013年08月31日 14:3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光大证券昨日一早便公告称因有重要事项未公告,昨日暂停交易一天。收市后,中国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对光大证券“8·16”事件的查处决定,开出史上最重罚单,光大证券因此导致的损失可能超过7亿元,而中小股民可依法追究光大证券的责任。 

  光大证券损失惨重

  中国证监会将事件定性为内幕交易,罚没款总计5.23亿元。同时对四名直接责任人:总裁徐浩明(已辞职)、杨赤忠(总裁助理)、沈诗光(董事、计财部总经理)、杨剑波(策略部总经理)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证监会发言人介绍,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部门未纳入公司风控系统,该交易系统自7月29日上线运行后到事发时运行仅15个交易日,其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从未被实盘测试过,当日该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错单事件。

  由于光大之前的公告称,8月16日当天,公司是因自救做了基金的套利以及期货的空单,总共亏损了1.94亿元。如果扣除非法所得8721万元,光大的损失将放大为2.8亿元,再加上5倍的罚款,光大在此次事件中损失可能将超过7亿元。

  不过,由于其期货上的空单交易情况不明,在目前指数下跌的情况下,这部分投资可能会有较大收益。业兴证券的一位研究人员分析,哪怕是净利润只少了5.2亿元,按20倍的PE,市值要减少104亿元,现在市值344亿元,股价要下跌30%左右。

  投资者损失能否追偿?

  证监会表示,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投资者若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损失,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事实上,在这一事件发生后不久,正逢“第七届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律师论坛”在北京召开,包括多位知名证券律师在内的12位律师联名发出倡议书,成立“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受害者维权律师团”,呼吁全国律师为受害者提供维权帮助,并表示维权律师团将择机依法为此次事件受害者提供法律维权帮助。

  律师严义明表示,如果投资者想要索赔,首先要留存好交易凭证。他的观点是:在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交易时段内,所有买卖股票或者买卖股指期货的投资者都有可能受害,也就是说他们都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一欣对媒体表示,诉讼难点在于难以确定受损对象、受损范围及责任范围。投资者要备妥身份证及股东卡复印件,经券商营业部盖章的交易记录原件,提交给相关的律师。不过他同时表示,对事件的定性、定损、定责、定因果关系、定合法且适格受害人等,都难度不小。(记者 韩平)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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