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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副行长呼吁建立金融稳定法 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2013年09月05日 17: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5日电(李金磊)9月5日,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金融街论坛上呼吁,中国应该建立金融稳定法,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监管。

  张红力表示,金融稳定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相当重要,但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互联网化的今天,瞬息万变的国内外金融形势令金融稳定面临着更多的新挑战和潜在风险。

  张红力指出,从国内来看,中国的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有一定的隐患。目前中国的金融体系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的比重虽然不断的增加,但大量的债券实际拥有者还是商业银行,风险从没有从银行体系当中得到充分的转移和释放。一旦遭遇经济的下行期,或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银行的资产质量就会受到考验。

  此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全球的经济金融政策的秩序调整也会对中国的金融稳定造成影响和冲击。美国数次量化宽松政策的推出和退出,欧债危机、日本汇率战都影响着中国外汇储备的安全和金融稳定。

  张红力表示,金融稳定的问题已经在全世界各方面得到了重视,中国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但是还是缺少充分的法律保护和制度保证。他呼吁,从立法的高度重视金融稳定问题,建议成立金融稳定法,为金融稳定问题提供全面、完整的法律框架,使金融稳定的工作有法可依,成为制度化、法律化、常规化的工作,为实体经济的稳健发展起到更好、更大的作用。

  张红力同时建议,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他指出,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风起云涌,促成了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融资等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勃起,在有力促进传统金融业的创新和改革的同时,也给金融体系的稳定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张红力表示,有些互联网公司在一些线下业务,一些产品以及吸收公共存款方面、集资方面冲击着现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底线。此外,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融资渠道蓬勃发展,这些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特别是处于监管之外的影子银行体系,成为影响金融稳定的潜在隐患。

  张红力指出,要尽快把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纳入到总体的监管框架当中去,实施长期监控。特别是互联网金融,要明确其金融主体的资格和范围,避免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无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也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系统安全的监督和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和财产安全。目前,几个部委由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互联网金融发展和监管研究小组,期待着这方面能够尽早的有监管规章,为中国的金融稳定做出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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