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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依旧“野蛮生长” 银行业颁布八项禁令

2013年09月06日 15:4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连金融系毕业生都看不懂的理财产品也可以卖给普通老百姓?银行业消费者的权益该如何维护?近日,记者了解到,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出台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并出台了银行业的“八项禁令”,明确规定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银监会出台“八项禁令”

  近日,银监会公布消息称,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已于8月30日发布《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记者留意到,此次的《指引》分为5个章节,共计43条,涵盖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责任和监管部门作用的描述。最引人瞩目的是其第二章对于侵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出了八项禁止性规定。

  在银行业的“八项禁令”中,明确规定了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不得在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中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不得主动提供与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等过往投诉中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

  “成效要看具体处罚措施”

  银监会为何于近期出台《指引》?据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以来,随着金融创新活动不断加速,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呈现多样化、专业化趋势,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引致的消费纠纷日渐增多,社会各界迫切希望出台专门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规章制度。根据普益财富提供的数据,仅今年第二季度,我国银行理财市场共发行了12332款产品,环比增幅超过20%。

  业内人士也表示,经历了前两年理财产品爆发式增长的阶段,理财产品依旧在“野蛮生长”。伴随着理财产品种类的日益丰富,越来越多的理财销售投诉也频现报端。为此,银监会于去年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曾经三度致信银监会的律师王新亮昨日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指引》的出台,实际上是弥补了银行业消费领域保护制度的缺失,“这个指引,可能属于内部硬性规定,可以作为今后处理消费者和银行业争议的依据”。但是对于实施的效果,王新亮则表示“需进一步看银监会对于违反指引的处罚性措施”。(记者戴曼曼)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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