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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政策部分细则难落实 专家:尽快法制化

2013年09月07日 11:3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评估显示,各地在落实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仍遭遇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难以落实。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逐一评估问题条款,改进细则,彻底破除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

  会议认为,2010年以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此次委托与民营企业联系紧密的全国工商联开展独立评估,评估结果反映出政策措施在许多方面落实还不到位,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实践中很难落实;对政策落实缺乏考核监督,一些法规规章也没有及时作出调整等。这些都影响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效应的有效发挥。

  >>会议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评估反映出的问题,逐条研究、逐项分解,按照“定目标、定事项、定责任、定时间、定结果”的要求,限期拿出细化实化已出台实施细则的改进措施。需要配套政策的,要抓紧制定出台。

  二、认真落实新一届政府推出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措施,以更好服务企业需求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目标,创新管理方式。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再设定行政审批;凡可采用事后监管的不再前置审批。需要审批的,也要严格规定程序和时限。坚决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彻底拆除“表面迎进去、实际推出来”的“旋转门”。

  三、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并在推进结构改革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四、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同时依法加强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监管,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五、各部门要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察考核,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接受各方监督,不能“自拉自唱”。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专家观点

  要将新政制度化防止“打折扣”

  昨天,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国务院的五项新要求符合国家未来改革的需要。

  刘剑文表示,民营经济、民间资本日趋活跃,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的重要补充。各级有关政府一定要注意简政放权,不要过多地干预民间投资和企业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各级政府要转变观念,要认识到民间资本的重要性,要理解只有他们和国有资本共同发展,才能真正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共同拉动经济长远发展。

  从长远来看,民营经济、民间资本发展得好,对内能更好地服务民生,对外能提高我国整体的国际竞争力。

  刘剑文表示,有关部门应尽快将新要求制度化、法制化,才能提高其落实时的执行力,防止有关部门在执行中对其“打折扣”。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综合新华社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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