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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开会迟到罚5万,如此处罚值得商榷

2013年09月11日 09:5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在河南省汤阴县日前召开的教师节表彰大会上,有三名乡镇长因为开会迟到被拒之门外,并且该县县委书记当场决定,对这三个乡镇分别罚款5万元,15万元罚款拨划到教育局账上,作为教育扶贫济困基金,用于贫困教师救助工作。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为表彰优秀教师而专门召开的会议上迟到确实不应该。县委书记为了改进会风而痛下狠手,杀伐决断令人钦佩,但方式方法却值得商榷。

  自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各地纷纷出台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振,赢得了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就拿汤阴县的这次教师节表彰会来说,优秀教师坐台上,领导干部坐台下,严惩开会迟到者,这些细节都充分说明当地党委政府在努力地践行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但笔者以为,在抓好作风建设的同时,其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上却有所亏。

  其一,县委书记有权随意对下属科以重罚吗?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有很多规范性文件对包括会议考勤在内的机关作风建设作出规定,但没有一条赋予领导干部重罚开会迟到者的权力。在汤阴,县委书记之所以一句话就能让乡镇长乖乖交上5万元罚款,其实反映了基层政治生态的现状——“一把手”居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掌握着最多的资源,可以决定下属的升迁和荣辱。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吏治的清廉与否,往往与“一把手”的个人品行、工作能力密切相关,这其实还是传统的人治,与现代政治生活中的主流———法治格格不入。

  其二,公共财政应该为乡镇长的不当行为买单吗?乡镇长开会迟到被罚款,却连累乡镇财政为其掏钱,这说明地方财政资金管理的随意性很大,“一支笔”就能决定大笔资金的流向。本来是为了给不遵章守纪者一个惩戒,给其他公务人员以警醒,但板子并没有实实在在打到个人身上,如此做法能起到惩戒作用吗?恐怕只能是隔靴搔痒罢了。要想取得实效,就应该让这几个乡镇长自掏腰包交罚款,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切肤之痛,这样更能长记性。

  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要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严格依法办事,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依法治国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无论是行政决策、投资建设,还是人才选拔、资金调配,都应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办事。在现代法治国家,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清官、能吏,但应当也必须要求更多的循吏——奉公守法的领头人。(李钰之)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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