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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政策遭误读是信息公开不畅之失

2013年09月11日 10:5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闵汝明/画

  按照近日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新政策,从10月1日起,支取公积金有了重大变化。消息发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济南市公积金服务大厅里每天都“人满为患”,赶着在新政出台前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市民险些把服务大厅“挤爆”。

  公积金政策因为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每一次轻微的调整都会引起人们的重视。济南市自9月1日发布公积金调整细则以来,政策在遭遇误读的情况下,人们纷纷涌来提取公积金。这样的局面不仅给办事人员造成空前的压力,还增加了前来提取人员的成本,对办理其他业务的人员也造成困扰。可以说,由于政策调整导致社会整体成本的增加,这是政策制定者需要反思的地方。

  人们之所以涌来提取公积金,根源就在于信息公开不畅。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尤其是细则的细枝末节都需要详细告知公众并及时作出解释,并及时解答公众提出的种种疑问。唯有如此,才能让政策落实,也唯有如此,才能打消公众心里的疑虑。济南市公积金政策调整之后无疑就面临着这样的困境,在政策调整之前有没有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在政策调整的过程中有没有召开必要的通气会,在政策调整之后有没有进行必要的解惑答疑环节?这些环节都是信息公开的必备要素,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会导致公众的疑虑。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因素直接加剧了如此“火爆”的提取公积金局面。那就是9月22日至10月6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原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业务。加上中秋国庆双节,无疑大大缩短了新政的缓冲期。既然出台新政策,为何不规定一个合适的缓冲期,如此急迫只会造成疑窦重生。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最好在半年度或者年度的关节点上调整,方便还贷,如果挤在假期之前的话最容易造成新政策的误读。

  细细观察这次济南市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聚焦的关键点就是如何提取。而新政策和旧政策之间的差别到底在哪里,这些细节都应该告知公众,这才是避免恐慌的根本。因为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既然如此,何不进行广泛宣传?在宣传之后,加强对各个单位人事工作人员的培训,让他们有效传达新政策的要点,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人们也不会变得如此恐慌并发生提取公积金的“热潮”。王传言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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