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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原副署长叶虔被提起公诉

2013年09月22日 17: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深圳9月22日电(郑小红 汪林丰 李蕴蕴)记者22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原副署长叶虔涉嫌职务犯罪一案,有了新进展。该案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商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相关规定,指定由盐田区人民法院一审。近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对叶虔以受贿罪、行贿罪,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生于1965年的叶虔,拥有博士学位,曾先后担任深圳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及主任、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局局长,2005年10月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副局级)、党组成员。

  案发前叶虔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分管财务处和大运会工程管理处。2013年1月28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叶虔立案侦查。2013年2月1日,叶虔被刑事拘留。2013年2月6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叶虔被执行逮捕。

  检方指控,叶虔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9万元、港币29万港元。其中,早在叶虔任职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主任等期间,即多次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楼盘销售等方面,为相应的公司提供关照或便利,并收受了多家公司的好处费。

  在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等职务期间,叶虔曾一次向某工程公司董事长提出“借款”人民币100万元,该董事长马上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将人民币100万元存入叶虔的账户。叶虔供称,考虑到多年来曾在招投标等方面帮过该公司不少忙,在该公司挂靠中标的大运中心的一个项目上,还在现场协调和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了不少关照,“还不还都无所谓”。

  叶虔还以干股的形式入股某科技公司,在并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获得了该公司28%的股份,并帮助该公司在大运工程上拿下了不少采购合同。2011年6月,叶虔考虑到该公司在大运工程上赚取了不少利润,于是要求“分红”,并收到了人民币60万元。

  另据检方指控,叶虔还涉嫌行贿罪。1998年底,叶虔在南油集团任开发部副经理,1999年初调任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1999年底任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主任。在职位调动及升迁的过程中,叶虔先后向当时的南山区委的主要领导行贿共计港币68万元。

  据悉,涉嫌受贿的当时南山区委主要领导,案件目前仍在办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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