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西:政法机关不准插手经济纠纷 稳妥处理涉企案件

2013年09月23日 07:4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政法机关不准插手经济纠纷

  “江西省委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提出10条举措。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萌强调,全省政法机关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发展为要、企业为重、服务为先理念,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意见要求,严肃执法办案纪律,全省政法机关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索拿卡要,或要求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有偿服务、参加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分配;不准办关系案、金钱案,插手企业经济纠纷,违法处置企业涉案财物和以扣押、追缴等名义变相没收企业合法财产;不准对企业的合理要求、正当诉求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等。

  意见还要求,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轻微的涉企案件,尽量采取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到涉案企业调查取证注意方式方法,尽量不着警服、不用警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对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地域的企业实行平等司法保护。 记者郭宏鹏 黄辉

【编辑:马婷婷】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