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拟规定网上散布谣言将被停网停机6个月
2013年09月25日 11: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9月23号,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级审议,拟规定网上散布谣言将被停网停机6个月。
这个修订草案规定单位、个人在网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侮辱诽谤他人、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面临六个月以下"停网停机"处罚,当然了,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责。
辽宁这次较为明确的界定九类违法信息的散步者将受到处罚:第一是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第二是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的;第三是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的;第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第五破坏一些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封建迷信的;第六就是散布谣言,煽动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第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以及在网上交易、制造违禁品的;第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第九就是宽广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的谣言。
如果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或者是传播上述违法信息了,辽宁省拟规定,首先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六个月以下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再严重一些的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最后如果是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责。(记者 张静)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