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环保部严厉要求京津冀治霾:2017年PM2.5降25%

2013年10月02日 15:0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改善重污染天气 京津冀面临严指标

  记者近日从环保部获悉,针对京津冀地区灰霾严重现象,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对京津冀地区提出了更严厉的要求。在污染物排放、能源结构、科学应对、加强监督等方面制定了明确指标,预计到2017年底,京津冀地区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5%。

  减少多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方面,要求京津冀2015年底前达成以下目标: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防污染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油、柴油;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能源结构调整方面,要求京津冀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发布区域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布管控措施以及限产限排企业名单。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加强社会监督,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建设空气质量国家直管监测点,定期公布区域内6个省(区、市)和53个城市的排名情况,公布区域内重点污染源名单、重点治污项目清单和时间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顾瑞珍、翟玉珠)

【编辑:燕磊】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