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沙遇难渔民赔付程序启动 已投保可获赔付40万
2013年10月05日 14:4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4日了解到,部分西沙遇险渔船投保了渔船财产保险,广东保险业已经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已投保的遇难、失踪渔民每人可获40万元赔付。
经核实,沉没的“粤台渔62116号”和“粤台渔62150号”,由广东省人保分公司与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共同承保,保险金额分别为81万元和90万元;另一艘沉没渔船“粤台渔62108号”及三艘渔船的相关渔民人身保险均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承保,渔船保险金额为85万元,每名渔民赔偿限额为40万元。据了解,遇难及失踪的62名渔民中有19人没有参加保险。
10月3日,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联合在广州召开紧急会议,三方达成赔偿原则:对所承保的三艘已沉没渔船按保险金额全额赔付: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按照共保比例承担“粤台渔62116号”和“粤台渔62150号”的赔付;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承担“粤台渔62108号”的赔付。
对没有投保的死亡、失踪渔民进行人道救援,救援总金额为100万元,由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三方共同承担。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
【编辑: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