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拟规定排污权抵押贷款不高于评估价值90%
2013年10月08日 14:25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排污权贷款抵押率将与评估价值相挂钩,一般不高于抵押排污权评估价值的90%。这是记者近日从我省召开的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座谈会上获悉的。
排污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的服务与融资活动。“这一贷款抵押率在全国范围来说属于较高的,目前浙江、山西等省的排污权抵押贷款额度基本定在80%。”参加座谈会的相关专家表示,这意味着我省的排污权抵押贷款获得相对宽松,企业获得排污权贷款的额度会更高。
今年上半年,我省共完成排污权交易159笔,出让金收入为1803.17万元。排污权交易存在着笔数、出让金额少,金融机构、企业等相关方认识不足等问题。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排污权抵押(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已经完成草拟稿,将在征求多方面意见后尽快出台。(记者 庞超)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