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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央企投资地方热情下降 “央地合作”走出蜜月期(3)

2013年10月09日 09:57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国资委和地方都在致力

  “央地合作”去“行政化”

  最近,曾经的“完美一对”——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下称“港中旅”)与河南省登封市政府闹起了“离婚”。

  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1日,双方矛盾激化,登封市政府“强硬”接管了之前由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管理的嵩山少林景区售票处等相关部门。登封市政府方面认为,合作初期,港中旅曾宣称5年内投资8亿~10亿元,开展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但上述承诺却并未兑现。港中旅没有公开回应“不履行诺言”的质疑。

  在陈少强看来,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目标不清晰、不一致。港中旅作为央企,关心收益,而地方政府则要兼顾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此外,没有建立市场化的企业管理模式、旅游资源没有实现市场化定价等,都是导致双方合作最终崩盘的原因。

  登封市政府一位官员也对媒体表示,市场主体的联姻必须符合市场规律,正是当初急于求成的“撮合”,导致了后来合作过程中的“夹生”。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资研究专家对记者说,兼具央企出资人和行政管理者角色的国务院国资委,在“央地合作”中,就多次扮演“撮合者”。

  专家分析称,推进央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壮大央企规模是国资委撮合“央地合作”的主要出发点。

  国家批准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常常也为“央地合作”吹起政策的东风。湖北的“武汉城市圈”、湖南的“长株潭城市群”、安徽的“皖江城市带”、河南的“郑汴新区”等规划,都在推动“央地合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地方官员为了政绩,也乐于亲力亲为,促成“央地合作”。比如,河北省某县为了推动央企项目落地,该县主要负责人多次进京与项目方洽谈、协商,还制定了“三领三追”政策,即在谈项目由主管县领导领谈,促其尽快签约;已签约项目由主管县领导领办,促其尽快开工;在建项目由主管县领导领建,促其尽快投产。对阻碍和破坏项目运行的行为,追究当事人、部门“一把手”和主管领导责任。对央企作出“墙内之事由企业负责,墙外之事由县政府负责”的承诺。

  “也不排除各种非经济因素,比如,有央企老总喜欢往自己老家投资,这还算好的。腐败分子甚至会借着这个名义投资,再从中吃回扣,或者做利益交换。”上述不愿具名的国资研究专家说。

  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指出,2013年全国国资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央企、地方政府合作的协调机制,以出资关系为基础,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深入做好合作项目的研究论证,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不搞“拉郎配”。

  一些地方政府也提出要坚持央地合作中的市场化原则。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潘万金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一文中指出,要尊重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引导资本和产业按照市场机制流动和转移;政府主要是转变职能,搭建招商平台、优化投资软硬环境。

  “如果‘央地合作’行政化色彩太浓,双方行为就会扭曲,之后双方都输,这种模式长久不了。应该让市场决定要不要投资,投资多少规模。”周放生认为,对于“央地合作”,政府方面要减少行政干预,而央企则要进一步进行市场化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才能真正实现利益的博弈和权力的制衡。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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