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政府向法院发函求情 评论称角色越位
2013年10月23日 13:1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仲鸣:2010年10月30日,太原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村民孟福贵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事发后,太原市中院对17人作出一审判决。今年9月,此案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庭审时,死者家属孟建伟发现两份由晋源区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公函。
政府“发函求情”,是角色越位。对法院而言,应有起码的抗干扰能力。若司法判决,动辄被“慎重量刑”等名头阻挠,被行政权力驯服,那司法与行政的博弈关系、平衡格局,也势必被打破。在发函原因上,当地区政府至今语焉不详,未免给人遐想空间。
尽管说,对政府发函与重审、推迟审理等有无关系,不宜妄断,可二者的失序关联,案件推进上的“风向变化”,难免引人猜疑。它抖露的,仍是司法与行政二元关系的失衡,本是“魏蜀吴”却变成“刘关张”。改变这局面,有赖于制度框架的完善,也要靠个案防范与细节规避:比如在此案中,对政府发函的举动,有必要清查责任,并予以纠偏。
【编辑:白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