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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称政府发函求法院轻判不得不引起公众怀疑

2013年10月23日 14:23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2010年10月,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此案历时近3年,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死者家属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太原市晋源区政府发给两级法院的公函。盖有政府公章的函件称,“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恳请法院对武瑞军重审量刑时,依法对当事人家属的诉求予以考量。”(10月22日《新京报》)

  地方政府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名义,向两级法院公开发函要求“考量量刑”,这毋庸置疑是赤裸裸的权力干预司法。在任何法治国家,这样的行为都是不能容许的:法律的尊严不容任何强权践踏,任何判决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能唯权力意图与长官意志是尊。

  常有高官在地狱门前写检查忏悔犯罪历程时,号称自己“不懂法”;不知道,给两家法院发公函求轻判强拆打死人者的政府官员,是不是也一样“不懂法”———要不然,稍微懂得一点法律常识,就应该能够意识到这僭越了权力的边界,是完全公开而又愚蠢透顶的违法行为。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没有“绝对的权力”,为何能有如此“绝对的愚蠢”?仅仅只是地方政府官员“不懂法”,还是背后本身就藏着见不得人的权钱交易?

  村民在自己的家里,凌晨2时被十余名男子翻墙破窗而入后用木棒结束生命,后脑被木棒留下数处鸡蛋大小的骨坑———犯罪情节如此恶劣,对主谋判处死缓已经够轻;地方政府居然还要为之求情轻判,难道只是因为罪犯家属“多次上访”吗?试问,这是对强拆暴力犯罪的纵容还是鼓励?既然上访如此“有效”,让地方政府都可以不分青红皂白、不管公平正义;假若法院果真照此轻判,受害者的家属是否更该去锲而不舍地上访?这又是哪门子“维护社会稳定”?

  公众不得不怀疑,政府发函要求法院轻判强拆打死人者,背后必定藏着很多黑暗交易的秘密。除非太原晋源区政府给法院发函干预司法已经形成“惯例”,否则人们很难相信,地方政府竟会如此无缘无故地“冒天下之大不韪”。因为被政府发函求轻判的是柒星保安公司老总武瑞军,这至少容易让人产生两点怀疑:一、是不是武瑞军家给了相关政府官员很多好处?二、会不会是指使或雇用柒星保安公司强拆行凶的人,希望通过搭救武瑞军以自保?这些疑问,需要相关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与解释。(舒圣祥)

  (作者为注册会计师)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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