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西煤矿透水致10人亡 原矿长终身不得再任矿长

2013年10月23日 17: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太原10月23日电 (任丽娜)山西致10人死亡的煤矿透水事故问责情况有了最新进展,记者23日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获悉,发生事故的煤矿矿长已经撤职,且终身不得再担任煤矿矿长职务。

  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显示,9月28日3时10分,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境内,山西焦煤集团汾西矿业公司正升煤业公司东翼回风巷发生透水事故,12人被困井下。经过连续11天的紧张救援,井下12名被困人员中2人获救生还,10人不幸遇难。

  作为中国煤炭生产大省,山西不断出台多项政策和措施严防煤矿安全生产。山西官方曾出台规定,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煤矿的责任人将撤销其任职资格,不得再任矿长一职。

  原山西汾西正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长樊某,因上述煤矿透水事故被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吊销其《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且终身不得再担任煤矿矿长职务。

  山西汲取“9·28”透水事故教训,山西省政府10月中旬发文要求所有建设矿井(包括新建、兼并重组整合、持证改造等各类在建矿井)一律停止建设进行全覆盖安全大整顿。目前,山西省有700余座矿井需要技改或建设,其中,在建的约有400座,此次安全大整顿涉及到几乎所有的煤炭企业。(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