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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上海自贸区内生产性企业进口设备等可免税

2013年10月24日 1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4日电 财政部网站今日公布《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通知自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之日起执行。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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