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个税改革应尽快完成 要考虑家庭负担
中新网北京10月25日电(李金磊)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佐今日在 “2013中国税法论坛·第二届中国税务律师论坛”上表示,中国应尽快完成个人所得税改革,尽快转向以综合征收为主、分类征收为辅的征税模式。
刘佐指出,个人所得税早在1996年九五计划中就提出综合征收为主、分类征收为辅的新的征税模式,但是到现在快18年过去了,这项改革进展却不大,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将个人收入主要分为三大类11个小项,按不同的税率课税。现行个税税制为人诟病之处,主要是工薪阶层的工薪所得由于征收方便,成为个税的主要税源,另外,工薪所得的扣除因素单一,没有考虑抚养人口等家庭负担因素,对抚养人口较多的纳税人不公平。
刘佐指出,在综合征收和分类结合的新模式下,个税税前扣除会考虑住房、教育、医疗等家庭负担因素,这不仅会更加公平,而且对于保障民生会发生非常大的作用。
刘佐表示,现在个税改革迟迟没有推进,理由还是之前的理由,主要就征管力量不足、信息不对称、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等,但是现在连越南等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已经实施综合计征了,希望中国有关方面引起重视,尽快完成这项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今年9月份曾指出,下一步改革个税的方向是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