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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劳动仲裁超期 南京人社局称人少工作量大

2013年10月29日 12: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10月29日电(王琦)10月29日上午十点,参与第五场“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的部门是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评议现场,有市民投诉劳动仲裁办理超期的现象,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称,人手不够,工作量太大。

  在评议现场,有评议员反映,南京有一位市民和公司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但是过了60天的仲裁期限,他仍然没有收到仲裁的裁决书。对此,评议员质疑南京市人社局的工作作风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江萍回答说:“劳动争议仲裁有《劳动争议仲裁法》严格的规范,现在是市区两级仲裁。他如果在区级仲裁,有一些区的仲裁人手确实是相对比较少,有的区只有2到3个仲裁委,但是仲裁案件很多很多,所以可能现在出现个别区有这些案件的情况。”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志宏补充道:“仲裁员目前的现状和发展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江萍介绍,目前全市有76名专职仲裁员,177名兼职仲裁员。今年1到9月份,市区两级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是12600件,街道和区里面调解的仲裁案件是13800件。“这么大的量,我们这么少的人手确实出现了仲裁案件超期的现象。”

  南京市委党校教授郝继明在评议最后说:“服务比管理重要,行动比表态重要。人社部门的职工必须做到心中想事,眼中有事,尽心干事,务求成事。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突出性的矛盾和问题,要善于发现在前,分析在前,工作在前,解决在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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