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政府摊派卖烟酒 销售情况与工资挂钩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近湖北公安县曝出一份《公安县2013年烟草工作考核办法》的“红头文件”,这份“红头文件”由县卷烟市场整顿领导小组于2月27日下发,明确提出全县销售卷烟必须达到一定得任务量。这些销售任务被下分到各乡镇,甚至与乡镇干部工资收入挂钩。
《公安县2013年烟草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提出,全县销售卷烟必须达到25100箱。全县全年烟草市场工作经费总额为100万元,各村镇按照销售任务完成百分比拨付;超额完成且排名靠前的乡镇有奖励,完成任务不足95%的乡镇,不予拨经费。据了解,这100万元经费来自地方财政。
《公安县2013年烟草工作考核办法》红头文件里明确提出,全县销售卷烟必须达到的任务数量是25100箱,这个销售任务被分配到各个乡镇。记者在下面文件中也看到公安县所辖16个乡镇中,根据烟民的人数都被下分到数量不等的销售任务,其中最多的斗湖堤镇达到了4165箱,最少的黄山头镇是819箱的销售任务。
记者在上述文件里看到,公安县所辖的16个乡镇中,根据烟民人数,都被分数量不等的任务,最多的斗湖堤镇达4165箱;最少的黄山头镇也有819箱。
在奖励激励的作用下,一些乡镇为了提升排名,拿到更多奖励,甚至将烟草销售情况与村干部工资挂钩。“村干部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浮动工资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来确定,烟草整治是重点工作之一,完成情况影响着浮动工资。” 工资受到烟酒销售任务的影响。(记者 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