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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

2013年10月30日 19: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会议要求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抓紧把已有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

  会议要求,坚持统筹城市和农村、兼顾当前和长远、政府救助与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并举,突出重点、消除“盲点”,综合构建和完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失业、义务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切实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会议决定,一要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要建立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覆盖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中类似人员。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的鳏寡孤独及重度残疾等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和必要的照料。三要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根据灾害和应急响应级别,明确中央和地方责任,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和期限,对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食住和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住房损毁严重的给予过渡性安置或资金、物资救助。四要注重做好“零就业”家庭的失业救助工作,为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介绍公益性就业岗位等公共就业服务。五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运用财政、税收、社会管理等方面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和动员慈善组织、志愿者、企业等各方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共同为困难群众献爱心、伸援手。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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