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禁止购物广告仅发“通知”还不够

2013年11月01日 09:0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前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各卫视频道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次,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内容的不得超过3次;禁止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不得使用新闻报道、新闻采访、现场访谈以及“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形式进行宣传;在每天18点至24点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如此等等。

  这种极其针对现实的《通知》,想来很多观众都要为之叫好,在下正是其中的一个。不少电视广告真的太烦人了,别说一天播3次,每一亮相就敢来它3遍。祥林嫂叨咕阿毛才叨咕几次啊,就把鲁镇的上下给惹毛了,“叫卖式”的劣质广告得惹毛多少全国电视观众?前些天看中网直播,广告虽然不属“叫卖式”,但来来回回,车轱辘似地一遍又一遍地转,也让人腻歪透了。倘若广告制作与播出的出发点不是出于要搞恶作剧的话,则从业者真该恶补心理学的知识。新《通知》对准的是全国各卫视频道,其他频道呢?电视“有线”之后,购物频道就钻出来好几个,拿着遥控器乱扫难免“路过”,那里基本上都属“叫卖式”,它们还可以继续“夸张”下去?

  《通知》是有了,如何生效接着想必成为关注焦点。概因诸如“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一类内容,2009年原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中早就有过。新《通知》说,“近段时间以来,广告违规问题出现反弹”,我倒是没有这么乐观,感觉上情况从来如此。感觉嘛,大谬也说不定。当然了,凡事不可陷入经验主义的泥淖,以为这一个一定会步先前那些的后尘:《通知》归《通知》,现实归现实。此番我们不妨先做一个乐观的展望,这一个确实不同于那些个,从规定的时间节点上开始,真的能做到令行禁止。苟如是,我又生出一个希望,希望用同样的办法治理一下广播电台的“叫卖式”广告。这就是俗话所说的“得寸进尺”。

  把着方向盘的时候,会听听收音机,发现权威广播电台的购物广告也非常夸张。一段时间以来,“宝鼎”啦、“玉玺”啦,如何“限量”啦、“绝对升值”啦,好端端的节目间隙,这种聒噪之声就来“拾遗补缺”。治理这些明显不着四六的东西,实在也是爱护权威媒体。显而易见,权威性与可信度在某种程度上是紧密关联的,但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等号。不仅不会因为媒体具有权威性就使广告具备可信性,而且因为广告事实上的不可信性反而会“连累”权威媒体的权威性。这一点,挥霍自己信誉的权威媒体不知认识到了没有,你不自重,地位上权威又怎么了,公众也未必敬重。

  倘若把“叫卖式”规范了,在下索性再“得陇望蜀”一回,以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该发个《通知》,至少有这么些禁止:禁止电视节目的片头都出来了,观众以为马上进入正题了,忽地又蹦出了广告;禁止在节目进行的过程中,招呼都不打就插入一堆,令观众猛地以为是节目的一部分;禁止节目中插入了一大堆广告之后,主持人再次露面,却开口来了个“这次的节目就是这样”。我所列举的,是某个电视权威媒体每天的惯常做法。因为我要看他们的节目,就每每被如此捉弄,不爽得很。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经亮了几把剑,我没大留意。但治理痼疾,发个《通知》显然不行;而面对其“辖区”内当下存在的种种问题,更叫万里长征还没有走完第一步,对此早就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了吧?

【编辑:白琥】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