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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顺应市场主体期盼

2013年11月01日 14:32 来源:重庆日报 参与互动(0)

  “外地人,去办理个体工商执照,居然还让提交婚育证明!”日前,张先生在华北某省“民意通”网站发帖,表示想不通。开店经营、计划生育,看似不搭界的两件事情,为什么捆在一起?记者探访发现,这条规定全国众多省份都在实行,给无数小微创业者多设了一道行政审批门槛。(10月30日《人民日报》)

  我国实行的“先证后照”注册登记制度,即专业术语中的“前置许可”,就是在办理工商执照时,需要出示其他部门提供的证明。比如办理网吧,需要提供文化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公安部门的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公安消防部门的场地安全验收合格证,卫生防疫部门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人员的婚育证明,等等。而这些证明,都要在办理工商执照时带齐,这就使得工商部门常常面临两难选择——来一个检查一个,如果手续不齐,就不办理营业执照;如果办了,工商部门就是违规。

  如此,就使人感到工商部门办事难。所以,要简化手续,服务于民,不是仅仅呼吁工商部门“放下身段,拿掉门槛”问题,而是应该大声疾呼,该给工商执照松松绑了!

  据了解,目前绑在工商执照上的前置许可“绳索”五花八门,涵盖公安、文化、城管、交通、卫生等多个部门和门类。在工商行政审批中设立这么多的前置门槛,是与中央简政放权、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大方向相违的。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要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公司登记制度。所以,必须尽快改革,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变前置许可为登记备案,而不是设置那么多的门槛,让人不可跨越,以让创造社会财富的各类主体充分涌流。

  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降低办理工商执照门槛,不仅顺应广大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有利于扩大社会投资,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而且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微观干预,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使民众更多受益。(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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