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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规范退休官员兼职应严格约束政府权力

2013年11月01日 15:5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媒体称,这是2004年以来中央有关部门第四次出台文件,对退休官员到企业兼职任职进行规范。今年,我国还将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和任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

  《意见》所规范的对象自然不仅仅是退休、准退休官员,但若说侧重点主要是这一群体也大致没错。从治理逻辑来看,退休官员兼职任职若能管好,现任官员就更不成问题。

  从《意见》有关规定来看,制度全方位趋于严密。比如,《意见》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而此前的相关文件规定则是“退出现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业任职”。显然,先前的“原则上”和“一般”都没有了,成为适用全体的禁止性规定。

  众所周知,“原则上”、“一般”往往成为制度的漏洞,甚至会使制度最终形同虚设。制度有缝隙让人钻了空子,这种行为虽说不上高尚,却也不好一口咬定人家就是违规。如今,制度完善了,严格执行就成为关键。很多好的制度之所以成为摆设,一个要因就在于严格不起来、执行不下去。

  现在有多少官员明里暗里在企业兼职任职?调查清理之前,恐怕谁也说不清楚。仅从2004年清理的结果来看,就涉及8400多名县处级以上官员,这还不包括非现任的以及县处级以下的官员。显然,这已不能说是极个别,而其造成的消极影响也不能说极轻微。

  企业热衷于聘任退休官员做“独董”、做高管,支付几万、十几万的年薪,当然是看准了退休官员的独特价值。官员虽然退休了,但无论走到哪里,“面子”总还是有的;而且一个人做官做久了,“门生故吏”成群,“人脉资源”丰厚。因此,有退休官员加盟的企业,别的企业办不到的事,它往往能办到;别的企业要跑断腿的事情,它可能只打一个电话就解决;别的企业躲不过的风浪,它也能安然无恙。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市场精神和市场秩序。

  照理说,官员卸任了、没有职权了,和老百姓应该没什么两样。但他们似乎还有“影子权力”,不在其位照样有影响力。不过,说到底,他们之所以有影响力,不是因为别的,乃是因为他们与现实权力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说退休官员公权私用是说不通的,因为他们手中已没有权力,更谈不上私用;而退休官员在企业兼职任职成为风气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能够有效干预现实权力的运行。

  因此,解决退休官员在企业兼职任职中存在的问题,要害是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严格地约束政府权力。这当然不是说针对退休官员在企业兼职任职做出规定便是多余,因为公权力范畴中本应视为正常的“人走茶凉”至今没有市场,而“人走茶不凉”式的所谓脉脉温情却仍受到追捧。可见,规范退休官员兼职任职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或许还是规范权力的行使。如果“老领导”在“新领导”面前说话不那么管用,“老领导”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行情也许就要看跌。

  自从有了退休制度,人们都免不了有退休的那一天。有人退而不休,名曰“发挥余热”。进入老龄化社会,想发挥余热的人恐怕只会越来越多,那么,如何发挥余热便值得思考,官员也不例外。倘若退休官员为了一己之私,以发挥余热之名到企业兼职任职,那未免缺少了一点情操和境界。(滕朝阳)

 (作者为北京青年评论家)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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