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规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规范客车租赁管理
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国家有关房地产调控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及3个相关配套文件、《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和《广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建议议题》等文件稿。其中,最后一份文件稿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定。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体育局、法制办编制的《关于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稿)》及《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广州市群众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市竞技体育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配套文件稿。该意见根据加快转变广州体育发展方式的总体目标,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提升广州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夯实体育产业发展基础的具体措施。各配套文件则针对全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发展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市各相关部门一方面要不断加大体育惠民力度,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构建群众体育转型升级新格局;另一方面要加快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探索符合广州特色的竞技体育新路子,推进广州竞技体育健康持续发展,保持在国内城市中的领先地位。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法制办制订的《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草案)》。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包括客车租赁活动的界定、行业发展原则、行政管理体制、租赁企业和车辆的备案、经营服务规范、
客车租赁经营者以及承租人的义务、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管理办法规定客车租赁涉及车型为12座及以下的客车,对客车租赁经营实行备案管理。同时,规定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出租他人所有的车辆、不得出租外观及内饰与出租汽车相同或者相仿的车辆,不得采取扬手即停等出租汽车的经营方式招揽零散客人。会议要求市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本市客车租赁行为,保护客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
昨天的会议还传达学习了近期中央有关住房工作的精神,听取了广州市住房工作基本情况的汇报,并研究贯彻中央精神的意见。(记者 徐海星 通讯员 穗府信)